悦悦事件分析
by Jefferson.Y.He
10月13日,佛山两岁小女孩在路上被一辆面包车撞倒和碾轧,18个路人先后经过,但都当没看见,而其间悦悦又被一辆货车碾轧过去。最终悦悦被第19名路人抱到路边。
在这种路人思维中,每个人是理性的,原因基于两点,第一,风险与收益的权衡。其最大的收益可以看作是良性和道德的满足,或许有伤者家属的金钱上的感谢。而损失却是被伤者诬告为肇事者要求赔偿,陷入无尽的麻烦之中。加上之前层出不穷的老人被撞要求好心将他们送到医院的人赔偿的新闻,国人的理性选择是视而不见。第二点,大家认为,这种小概率事件发生到自己身上的几率小之又小,所以今天我不扶起路人,今后过马路自己小心一些便是了,那些被撞的人只能自认倒霉。
如何破解这种思维模式?道德上的谴责和良性上的呼唤在我看来几乎没用,之前发生类似的事件不再少数,几乎是天天发生,媒体和个人铺天盖地的谴责反思,而且情况至今也未得到好转。
我想,我们最容易做到的,第一,每一个救助者在马路上救人的时候尽量找到一两个路过的人当证人并留下联系方式。 第二,经过的人如果看到被救的老人诬告的新闻出来,应该主动到法院为救助者证明。 第三,国家为救助者和证人设定一定数额的现金奖励或者政策优惠,比如公务员考试优先录取等等。第四,新闻媒体跟踪报道,将诬告老人的身份向社会曝光并协助法院向社会取证。第五,社会上的基金建立维权组织,专门帮助类似被诬告的人打官司,免去他们的经济负担。第六,马上报警,等待警察到来再进一步行动。
这些都是从小处着眼来分析问题,然而并不能从根本上消除问题。我认为更深层次的原因有以下几点。
第一,贫富差距过大。人性虽非本善,但是向善的。每个人都不愿意做出诬告这种伤天害理的事情。然后贫穷却能促刺激人做出各种违背本性的事情来。如果被撞的老人家境和子女都殷实,答谢的可能性就远远高于诬告,这并非是说穷人更容易犯罪,但是随着贫富差距的拉大,贫穷的确会刺激犯罪率的增长。我想这些诬告的老人大多也是考虑到高额的医疗费用问题。
第二,国人对司法失去信心。之前的各种新闻报道大家认同了国家司法机关并不能给人们公正的裁决的想法。
第三,宗教意识淡薄。中国自古以来人们对待宗教都是采取功利的态度,需要的时候才信,喜欢和神仙做交易。对待一些宗教的诸如“恶人死后进入地狱“”爱你的邻居,我为人人“”靠善行来洗清身上的恶“等等基本教义不屑一顾。
第四,最重要的一点在这里不能深谈。
如今是一个大家彼此成为路人的社会,一个需要为自己的良心付出很大成本的社会。不过仔细想想,路人也是理性选择的结果,而且从逻辑上讲也是最应该出现的一种普遍现象,或许我们应该换一种思维,为何其很多国家并没有成为一个路人社会呢?在那个社会里,老人摔倒,小孩在路中被车辆碾过马上有人救助,在那个社会里人人都有安全感,相信就算被诬告法律会给自己一个公正的裁决,在那个社会里人们不是用风险与收益的思维来抉择,而是认为救人是自己义不容辞的责任,人人为我,我为人人。最重要的,每个人都应该问自己,当自己遇到相同的情况时,自己又该如何面对。